2005年5月2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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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名人大代表持续关注 南阳一命案十三年后告结
李钧德

  据新华社 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被殴打致死案历时近13年,于近日全部审理终结。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被告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违法行使职权与受害人赵东升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桐柏县公安局作为行政赔偿主体,理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遂判决其向被害人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子女生活费共计302325元。
    1992年12月7日,时年32岁的原南阳地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职工赵东升与4名同事到桐柏县出差时因故与人发生撕打。赵东升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讯问后住进医院,一天后死亡。同年12月12日,赵东升的妻子张娟及其父母赵杰振、杨振兰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南阳分院报案,指控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及该所三名治安员在讯问赵东升时将其殴打致死。
    然而,由于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这一案件进展缓慢,并几度搁浅。就在赵的家人几乎绝望时,几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伸出了援助之手。1994年3月,原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张瑞璋联合其他16名人大代表,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侦破此案。此后,张瑞璋、贾宝珍等人大代表又多次为此事提出议案,并就此案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1998年,张瑞璋、贾宝珍等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届满后,又将此事托付给再次当选的焦作籍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姚秀荣,嘱咐她继续监督此案,为百姓鸣冤。
    在张瑞璋、姚秀荣等两届近百名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央及省市有关领导的持续关注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抽调精干办案力量,四赴南阳,终于查清此案。2002年7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原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员胡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一位被告人陈淮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根据终审判决书中关于“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放任其治安员对治安管理对象的长时间殴打,对赵东升死亡后果的发生有一定过错”的认定及《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2003年5月20日,赵东升家人向桐柏县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桐柏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同年10月16日,赵东升家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桐柏县公安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各种费用近45万元。南阳市中级法院指定卧龙区法院审理。
    2004年5月18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令桐柏县公安局赔偿受害者家属各种费用302325元。桐柏县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今年5月23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桐柏县公安局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在两届近百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持续关注下,这起事涉公安机关是否刑讯逼供的命案历时近13年,终于全部审结。